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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是由云南省辖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州市银行业协会等单位自愿组成的,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的行业自律组织,是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盈利性社会团体。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协会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由13名理事组成。监事会是协会监督机构,由7名监事组成。理事会、监事会均每届任期五年。协会根据工作需要,已设立自律工作委员会、维权工作委员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清廉金融文化建设专业委员会、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于2001年10月正式成立,至今已历九届,截至2024年9月末拥有会员单位68家,其中:国内银行24家(不含村镇银行)、村镇银行26家、外资银行3家、信托公司1家、财务公司1家、金融租赁公司1家,资产管理公司4家、州市银行业协会8家。第九届会长由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理事长倪立同志担任,监事长由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行长彭肇文同志担任,专职副会长由云南金融监管局斯那央宗同志担任,云南省银行业协会的日常办事机构为协会秘书处,内设综合部、自律部、维权部、教育培训部、调委会工作室五个部门。
       云南省银行业协会接受云南金融监管局及云南省民政厅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按照协会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同时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促进全省银行业的稳健发展,为全省建立和谐的经济金融环境做好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