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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为民办实事 纠纷调解有温度
作者:  上传时间:2024-09-25 14:26:04
       自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以来,昆明市银行保险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始终秉承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调解工作中不断探索,动态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拓宽调解工作的覆盖面。
       近期,受盘龙区法院委派,协会调解办首次对异地银行机构及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纠纷进行了调解。调委会接到盘龙区人民法院的委派函后,迅速做好调解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由于此次纠纷涉及各方当事人所在地均为省外,调委会根据案件的特殊性,转变了以往的工作模式,多次与法院对接沟通后,决定采取协商前置的工作方式处理此次纠纷。一是与涉案银行代理律师取得联系,以座谈沟通、翻阅卷宗等方式了解案件详情,逐一分析纠纷要点,掌握纠纷情况;二是结合金融消费者诉求及银行机构的相关政策,寻找解决纠纷的突破口, 初步制定调解方案;三是积极与法院相关法官沟通,确保调解方案的合法性及可行性;四是与涉纠纷的当事人就初步拟定的调解方案进行了电话沟通,并初步取得了一致意见。
       这次调解,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各当事人可通过微信小程序实现线上实时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各方当事人按约定好的时间依次上线进行调解,在原有初步方案的基础上,各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沟通交流,调解员根据各相关方当事人意见,对调解方案进行实时调整,最终达成一致并签署了调解协议。整个调解过程紧张而有序,调解员运用扎实的专业知识,娴熟的调解技巧,在解决纠纷的同时也向金融消费者普及相关的金融知识,消除了金融消费者与银行的对立情绪,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阶段,有效防止了金融风险的发生。
       此次调解的成功,得益于调委会、法院及律师事务所的通力配合,依托“互联网+”技术,实现异地调解,打破了调解的空间地域限制。调委会首次尝试异地调解,不仅为金融消费者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也彰显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优势,拓宽了解决金融纠纷的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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