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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2年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指南
作者:  上传时间:2022-06-27 09:43:17
  
一、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我省分哪几类?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此项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分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其中“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均属于针对个人的贷款种类。
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对象有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10类人员:①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②复员转业退役军人;③返乡创业农民工;④脱贫人口;⑤农村自主创业农民;⑥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⑦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⑧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⑨网络商户;⑩刑满释放人员。在我省创业不受户口区域、行业限制。
小微企业符合相关条件也作为扶持对象。
三、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是多少?期限是多久?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和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不超过110万元。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一次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一次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四、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如何确定?
贷款利率按照不同区域分为2类。
我省脱贫地区(含原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我省其他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LPR按照一年期执行。
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在上述利率上限内根据借款人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五、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多少?借款人承担多少?怎样付息?怎样还款?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LPR-150BP以下部分利息,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贴息。经办银行不得向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收取应由财政贴息的利息。
创业担保贷款均按季度付息。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在合同签订后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一次还清,也可以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六、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最多可以扶持几次?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到期后,可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扶持,但累计扶持次数不得超过3次。个人和小微企业获得创业担保贷款次数分别计算。
七、创业担保贷款中的三类贷款政策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互相具有排他性,不可以同时享受。
八、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规定是什么?
对获得市(设区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原则上取消反担保。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除反担保要求。鼓励各地逐步放宽反担保条件和要求。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提供备用联系人,免除反担保要求。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担保方式由经办银行和担保机构确定。
九、我省创业担保贷款承办单位、经办银行有哪些?
承办单位包括:各县级(或州、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市场监管、工商联、工会、妇联、共青团等单位。
经办银行包括:开通此项业务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农合行)、村镇银行等,具体可以到当地承办单位咨询。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由各地农村信用联社(农商行、农合行)办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由各地自行确定。
十、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申请人在提出借款申请时,未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除外),且不属于已退休人员。
②在提交借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①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②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③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十一、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还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创办的经营实体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注册并正常经营;
②申请的贷款资金有明确的经营用途;
③申请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④申请人为经营实体法定代表人的可直接提交贷款申请,申请人为合伙创业股东的,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同意。
十二、如何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应提供哪些资料?
个人可以向市场主体登记或创业经营场所所在地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同时应提供:10类人员中对应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已婚人员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材料;承办单位和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十三、创业担保贷款是否可以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
创业担保贷款,只能用于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的支出,不得用于生活消费或其他投资。未用于创业经营、企业经营有关支出的,一经查实将收回贷款本金、追回全部财政贴息资金。
十四、获得创业担保贷款人员,能否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收费减免的扶持政策?
可以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相关政策。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和市场监管部门。
十五、获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扶持期间,借款人被用人单位招用,怎样处理?
借款人被机关事业单位招用后,自招录之日起,不得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收回贷款本金及招录之日后的财政贴息资金。
借款人被企业招用的,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至合同期满。
十六、创业者个人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了营业执照的,怎样处理?
一般不得注销营业执照。如创业者个人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扶持期间,注销营业执照的,应在注销营业执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承办部门和经办银行报告。①未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的,经检查发现注销营业执照,自注销营业执照之日起财政不予贴息,由借款人承担后续全部利息。②如实报告相关情况的,分类进行处理:借款人将创业项目转售给其他人员,自转售项目之日起,不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相关政策,财政不予贴息;属于经营项目转向,依然由原借款人经营的,可继续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至合同期满;属于其他情况的,由承办部门和经办银行会商后出具处理意见。